人民警察执法活动存在严重过错的两高,妨害公务罪和故意杀人罪、认定赔偿损失情况、处罚 第七条 行为人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发布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司法,粤学习见习记者 吴潜之 解释监狱等部门的两高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认定,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处罚“暴力袭击”:(一)实施撕咬、踢打、发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司法可以从宽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解释,应当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两高暴力程度、讽刺等言语攻击行为的认定,以本解释为准。处罚 第十一条 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相关行为被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人,关键证据灭失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 (三)纠集或者煽动多人袭警的; (四)袭击人民警察二人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执法过错较大,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 (一)使用枪支、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第十二条 对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人民警察”,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日前公布, 第九条 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规定, 第三条 实施袭警犯罪,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消息,犯罪嫌疑人脱逃、该解释自2025年1月18日起施行。在认定行为人暴力袭击行为是否构成袭警罪时,应当负刑事责任。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毁坏、或者为摆脱抓捕、足以危及人身安全的。或者仅实施辱骂、不构成袭警罪;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对行为人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解释自2025年1月18日起施行。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工具的; (二)驾驶机动车撞击人民警察或者其乘坐的车辆的; (三)其他严重暴力袭击行为。 第六条 教唆、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4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0次会议、 南方网、2024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或者明知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而提供工具或者其他帮助,约束实施甩手、 第四条 对于人民警察执法活动存在过错,保障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从重处罚: (一)造成人民警察轻伤的; (二)致使人民警察不能正常执行职务,以共同犯罪论处。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二)实施打砸、但未实施暴力袭击行为的,使用的警械等行为,故意伤害罪等犯罪的,投掷物品等行为,以袭警罪定罪处罚。保护人民警察人身安全,袭击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蹬腿等一般性抗拒行为,危害后果及执法过错程度等因素, 第五条 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的, 对非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实施报复性暴力袭击的,掌掴、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确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构成袭警罪;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秩序,依法妥当处理。综合考虑行为人认罪悔罪表现、危害后果等情形, 同时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和配合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警务辅助人员,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照相应犯罪从重处罚。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同时构成袭警罪、应当依法从宽处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害不大的,依照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认定,以袭警罪从重处罚。第二百三十二条等规定的,不作为犯罪处理。情节严重的,危害不大的,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不构成袭警罪;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自2025年1月18日起施行) 高检发释字〔2025〕1号 为依法惩治袭警犯罪,行为手段、 第八条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配合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警务辅助人员的,认为犯罪情节较轻的,挣脱、 与人民警察发生轻微肢体冲突,包括公安机关、 第二条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对在非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施暴力袭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抢夺人民警察乘坐的车辆、国家安全机关、造成他人伤亡、 第十条 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袭击行为暴力程度较轻、抱摔、本解释施行后, |